總統大選功臣都可升官發財。
不要讓升官發財的總統毀了我們和子女的前途! 我們都愛我們的國家,請轉寄此文給您的朋友,感謝! 內政部長妻子四月十七日遭劫,5天就破案。大總統槍擊案已滿三個月,為何好像沒有人在辦案一樣,一點線索也沒有。 大總統是槍擊案的主謀,副總統是槍擊案的目標
當初大總統預謀要槍擊的對象是女副總統,不是他自己。槍擊案早在案發前一個月就已計畫,那也是為什麼他不用特勤中心的防彈吉普車,而在民間借用一般吉普車的原因,因為這樣子彈才能打穿擋風玻璃並射中女副總統。後來第二顆子彈不幸打中自己,真的是純屬意外。 2004年2月他和組頭密會,發現自己能嬴的機率並不大,二人已在構思預謀這件槍擊案。他一直和組頭很熟,因為組頭最瞭解選情。他們的計畫是,由組頭安排職業槍手在選前一天下午槍擊女副總統,使用改造手槍配合土製子彈並減少火藥量,打穿擋風玻璃並射中女副總統。使用改造手槍讓警方無法追查來源,減少火藥量降低槍擊威力,只要不射擊頭部或心臟,即可避免女副總統死亡或重傷。只要女副總統遭槍擊受傷,以合理的選戰經驗推估,他和女副總統一定可以拿到五百萬張以上的同情票及愛國票,絕對可以成功連任。而組頭雖然要冒著教唆殺人的風險,事成後卻可以大賺一筆。萬一女副總統不幸死亡(但機率很小),他可以再找副手,還是可以成功連任。 為什麼要選在他的故鄉動手?因為當地的居民擁護他的人多,萬一事後有人發現線索或證據,基於維護他的地位,大多會幫忙隱藏或湮滅證據。因為當地的人都知道,如果提供對他不利的證據,一定會被鄉親視為公敵,甚至會被組頭或槍手來個殺人滅口。所以檢警能夠查到事實真相的機會十分渺小。為什麼要選在選前一天下午動手?因為這樣對手就沒有時間補救失去的選票,也沒有申請延期選舉的機會。 由於選前二天一位知名立委召開記者會,並承認說: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我去了(官邸)。網路民意調查90%相信該立委曾經去過官邸,而不相信總統夫人的否認說法。組頭緊急密告全省許多地方出現對手要讓一百萬票的創新高賭盤。大總統知道大勢已去,決定鋌而走險執行槍擊女副總統的計畫。 為掩人耳目和分散群眾注意力,槍擊案當天組頭事先安排人手在現場燃放鞭炮以掩蓋槍聲。槍手預訂透過吉普車擋風玻璃射擊女副總統胸口以下部位,原訂只射擊一槍。當天現場除了原先組頭安排的人手以外,並有一般不知情的民眾燃放鞭炮。那時現場煙霧迷漫,槍手開了第一槍之後,發現女副總統沒有中槍反應,以為子彈沒有命中,心想沒有完成任務。猶豫間,吉普車的行進方向已變成和他垂直。這時女副總統身體靠在車桿上,大總統身體稍在後面一點,槍手再次瞄準女副總統下半身開了一槍,陰錯陽差竟然擦過大總統肚子。要不是當時槍手和吉普車間的相對車速變快了,第二顆子彈應該還是擊中女副總統。槍手發覺似乎意外打中大總統,但為防被發現,還是匆忙離開現場。 意外中槍的大總統受到驚嚇,但反應奇快的他立即想到自己因禍得福,心中竊喜,一時之間竟不覺得傷口疼痛。他心想,要不要告知侍衛長他中了槍?最後他決心讓車隊離開現場一段距離後再反應,如此可以掩護槍手脫逃並湮滅線索及證據。大總統在進入醫院之前,為了作秀,所以堅持自己走,並讓攝影官拍照。 選舉結果出來當晚,他只小嬴一點點,大總統有點失望。後來對手不願認輸,但是他有恃無恐,他知道對手只能啞巴吃黃蓮。 槍擊案當天警方沒有即時完全封索現場,到現在連燃放鞭炮的人是誰都沒人去查。檢警沒有人敢認真查案,因為他是現任總統,當地民眾不會認真提供線索。而且只有組頭知道他是主謀,即使不幸組頭或槍手被捉到,檢警也無法證明他是主謀。而組頭是打死也不會出賣他的,因為他選嬴連任,組頭大賺一筆,如果組頭出賣他,他輸了,組頭會大賠。組頭只要隨便編造一個個人喜好某個候選人的藉口,沒有人能質疑他。組頭頂多關個幾年,出來後還是一條好漢。選罷法有漏洞,即使能證明組頭意圖影響選舉,也無法改變他當選的結果。 至於最高檢察署決定邀請旅美鑑識專家協助釐清案情,他更高興,因為最後一定證明他和女副總統真的遭到槍擊。 雖然他是槍擊案的主謀,但是大總統相信沒有人能夠證明他的犯罪行為。 不要讓升官發財的的總統毀了我們和子女的前途!請轉寄此文給您的朋友,感謝! 本文依據現實推理,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(本文構思於:2004年3月21日,完成於3月26日,6月22日修訂) 為了國家,為了真相,本文歡迎轉載。 謝謝您!祝您 健康快樂發財!回首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