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統大選功臣都可升官發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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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長妻子四月十七日遭劫,5天就破案。大總統槍擊案已滿三個月,為何好像沒有人在辦案一樣,一點線索也沒有。

大總統是槍擊案的主謀,副總統是槍擊案的目標
    大總統是槍擊案主謀的證據及理由:
  1. 槍手能夠兩槍皆命中胸口以下部位,表示其槍法熟練。第一槍射中的是副總統,表示副總統是其行刺目標。如果大總統不是主謀,槍手第一槍打的一定是大總統。
  2. 副總統自己都懷疑為什麼她是槍擊案被暗殺的首要對象?為什麼槍手不先射擊大總統而先射擊她呢?原因是槍手原本兩槍都是要射她的。
  3. 槍擊案發生的可能第一現場和大總統決定要上醫院的地點相距達 3,500公尺以上。大總統的傷口長達十一公分、寬二公分、深二公分,可是大總統卻忍痛過了12分鐘以上才決定上醫院。為什麼?就是為了掩護槍手脫逃並湮滅第一現場之線索及證據。事實上,目前警方認定的第一現場(發現彈殼之處)是否為真的槍擊案發生地點,也無人敢確定。
  4. 從大總統以往的談話記錄觀察,只要抓到任何機會,他絕對會狠狠地修理對手,可是槍擊案發生後他卻異常異常地冷靜。因為他知情,因為他只想要選票,卻不想讓大家去查兇手。
  5. 正、副總統遇刺是國家的危機,為何他沒有宣布暫停選舉,反而啟動國安機制,讓數十萬軍警人員無法投票?因為事先他已知道,槍擊案導演成功,隔天選舉他會嬴。
  6. 受輕傷的副總統是由隨扈背進醫院,再用病床推進急診室。而受傷較重的大總統卻是忍痛自己走進醫院,因為他事先已有心理準備,要讓攝影官拍照,以博取一百萬以上的同情票和愛國票。
  7. 旅美鑑識專家說過,如果槍手真的有刺殺意圖的話,通常會打頭胸。槍手選擇射擊胸部以下,目的明顯就是為了幫他造勢增加選票。
  8. 旅美鑑識專家表示,槍擊案的動機並不是他調查的方向。不調查槍擊案動機怎可能找到槍擊案主謀,因為他的壓力太大了。
  9. 槍擊案發生前不久,民眾曾見到隨扈拿出防彈背心要兩人穿上,但遭到拒絕。因為大總統知道,如果穿上防彈背心,兩人可能都不會受傷,增加的同情票將會減少。
  10. 為什麼要選在他的故鄉動手?因為當地的居民擁護他的人多,萬一事後有人發現線索或證據,基於維護他的地位,大多會幫忙隱藏或湮滅證據。事後證明也是如此,後來即有婦人因在當地反對大總統而被打。而槍擊案發生時那麼多鄉親在現場,至今卻都沒有真的兇手的線索,顯示證據都被隱藏或湮滅了。
  11. 為什麼他不用特勤中心的防彈吉普車,而在民間借用一般吉普車?因為這樣子彈才能打穿擋風玻璃並射中女副總統。
  12. 為什麼槍擊案當天警方沒有即時完全封索現場?事後證明,現場之線索及證據都被破壞了,是不是因為警方知道大總統不想要破案?
  13. 現場燃放鞭炮的群眾中很可能有一人是共犯,可是案發這麼久了,竟然沒人去調查,顯示大總統不想要破案。
  14. 內政部長妻子四月十七日遭劫,5天就破案。大總統槍擊案為何一個多月了,好像沒有人在辦案一樣,一點線索也沒有。是不是高層暗示緩辦?日子拖久了,現在大家都忘記大總統槍擊案了。
  15. 大總統就診的醫院員工早上就接獲通知下午有重要任務。
  16. 在多年以前,大總統在競選當地之縣長時說他被人下毒而瀉肚子。後來卻因恢復得「太快」,被他人視為選戰花招。
  17. 如果沒有祕密,為何大總統不敢設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。
  18. 旅美鑑識專家表示,各國從未發生類似以玩具改造槍、土製子彈,企圖「槍擊」國家領導人的案件。通常「刺殺」政治人物就是要致其於死地,不會以玩具改造手槍作案。
  19. 本文的推論和目前所取得的證據符合。(gun facts nuh
槍擊案的經過:

當初大總統預謀要槍擊的對象是女副總統,不是他自己。槍擊案早在案發前一個月就已計畫,那也是為什麼他不用特勤中心的防彈吉普車,而在民間借用一般吉普車的原因,因為這樣子彈才能打穿擋風玻璃並射中女副總統。後來第二顆子彈不幸打中自己,真的是純屬意外。

2004年2月他和組頭密會,發現自己能嬴的機率並不大,二人已在構思預謀這件槍擊案。他一直和組頭很熟,因為組頭最瞭解選情。他們的計畫是,由組頭安排職業槍手在選前一天下午槍擊女副總統,使用改造手槍配合土製子彈並減少火藥量,打穿擋風玻璃並射中女副總統。使用改造手槍讓警方無法追查來源,減少火藥量降低槍擊威力,只要不射擊頭部或心臟,即可避免女副總統死亡或重傷。只要女副總統遭槍擊受傷,以合理的選戰經驗推估,他和女副總統一定可以拿到五百萬張以上的同情票及愛國票,絕對可以成功連任。而組頭雖然要冒著教唆殺人的風險,事成後卻可以大賺一筆。萬一女副總統不幸死亡(但機率很小),他可以再找副手,還是可以成功連任。

為什麼要選在他的故鄉動手?因為當地的居民擁護他的人多,萬一事後有人發現線索或證據,基於維護他的地位,大多會幫忙隱藏或湮滅證據。因為當地的人都知道,如果提供對他不利的證據,一定會被鄉親視為公敵,甚至會被組頭或槍手來個殺人滅口。所以檢警能夠查到事實真相的機會十分渺小。為什麼要選在選前一天下午動手?因為這樣對手就沒有時間補救失去的選票,也沒有申請延期選舉的機會。

由於選前二天一位知名立委召開記者會,並承認說: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我去了(官邸)。網路民意調查90%相信該立委曾經去過官邸,而不相信總統夫人的否認說法。組頭緊急密告全省許多地方出現對手要讓一百萬票的創新高賭盤。大總統知道大勢已去,決定鋌而走險執行槍擊女副總統的計畫。

為掩人耳目和分散群眾注意力,槍擊案當天組頭事先安排人手在現場燃放鞭炮以掩蓋槍聲。槍手預訂透過吉普車擋風玻璃射擊女副總統胸口以下部位,原訂只射擊一槍。當天現場除了原先組頭安排的人手以外,並有一般不知情的民眾燃放鞭炮。那時現場煙霧迷漫,槍手開了第一槍之後,發現女副總統沒有中槍反應,以為子彈沒有命中,心想沒有完成任務。猶豫間,吉普車的行進方向已變成和他垂直。這時女副總統身體靠在車桿上,大總統身體稍在後面一點,槍手再次瞄準女副總統下半身開了一槍,陰錯陽差竟然擦過大總統肚子。要不是當時槍手和吉普車間的相對車速變快了,第二顆子彈應該還是擊中女副總統。槍手發覺似乎意外打中大總統,但為防被發現,還是匆忙離開現場。

意外中槍的大總統受到驚嚇,但反應奇快的他立即想到自己因禍得福,心中竊喜,一時之間竟不覺得傷口疼痛。他心想,要不要告知侍衛長他中了槍?最後他決心讓車隊離開現場一段距離後再反應,如此可以掩護槍手脫逃並湮滅線索及證據。大總統在進入醫院之前,為了作秀,所以堅持自己走,並讓攝影官拍照。

選舉結果出來當晚,他只小嬴一點點,大總統有點失望。後來對手不願認輸,但是他有恃無恐,他知道對手只能啞巴吃黃蓮。

槍擊案當天警方沒有即時完全封索現場,到現在連燃放鞭炮的人是誰都沒人去查。檢警沒有人敢認真查案,因為他是現任總統,當地民眾不會認真提供線索。而且只有組頭知道他是主謀,即使不幸組頭或槍手被捉到,檢警也無法證明他是主謀。而組頭是打死也不會出賣他的,因為他選嬴連任,組頭大賺一筆,如果組頭出賣他,他輸了,組頭會大賠。組頭只要隨便編造一個個人喜好某個候選人的藉口,沒有人能質疑他。組頭頂多關個幾年,出來後還是一條好漢。選罷法有漏洞,即使能證明組頭意圖影響選舉,也無法改變他當選的結果。

至於最高檢察署決定邀請旅美鑑識專家協助釐清案情,他更高興,因為最後一定證明他和女副總統真的遭到槍擊。

雖然他是槍擊案的主謀,但是大總統相信沒有人能夠證明他的犯罪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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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據現實推理,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(本文構思於:2004年3月21日,完成於3月26日,6月22日修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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